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04-30 11:1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2019年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7号)和市委改革委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聚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互联力度,纵深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共享、交换、开放和应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示范市。

——“网上办”“掌上办”取得实质性突破。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60%以上实现掌上可办,7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网上申报办件超过50%。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大力推进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地方典型示范应用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首批省级重大项目地方试点示范工作。

——部门之间、市县之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破解纵向和横向之间多次跑、多头跑、签字多、环节多等难题。“浙政钉”掌上办公系统(OA)实现市、区县(市)政府应用全覆盖。

——营商环境优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不动产交易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4个和2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

——数字政府平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推进政务数据实现“一站式”共享。加强政务数据整合,推进市县政务云计算中心一体化、省市县数据共享。

一、统筹强化规划引领

(一)编制三年行动计划。5月底前出台《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厅)

(二)推进省级重大项目落地贯通。5月底前,制定省级“8+13”重大项目落地贯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12月底前,做好省级重大项目先行试点、分级部署和贯通应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推进中心平台系统建设整合

(一)加快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启动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构建集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决策、智能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中枢”平台,拓展政务云平台保障能力和范围,实现新建政府数字化项目依托政务云平台开发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梳理部门核心业务流程,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综合系统”原则,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大力推进数据共享

(一)加大部门间数据共享协调力度。6月底前,形成部门数据责任清单。7月底前发布2019年版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数据共享协调、评判机制,成立评判小组。12月底前完成《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编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提高数据集中归集共享水平。开展数据共享“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按照数据责任清单,于10月底前完成向市政务云集中归集数据、共享接口注册和数据质量治理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积极推进数据“回家”。完善市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综合数据库建设。对接省平台,封装并接入省级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推进全市应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四)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完善全市统一数据开放平台,促进公共数据统一开放,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深入推进数字应用

(一)推进经济调节数字化应用

建设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综合平台。对接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做好监测分析模块设计、指标体系梳理和数据归集,12月底前实现平台上线运行。(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推进智慧农业建设。12月底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做好农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基础工作。(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全市制造强市大数据平台。12月底前,重点建成“数据交互网”、“产业基础库”和“决策支撑系统”。(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示范。10月底前,建成出口订单管理模块,逐步推广到各区县(市)。12月底前,建成全市商务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

建设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6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事项清单、风险监测预警事件清单梳理,基本建立执法检查、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三大核心模块。9月底前,实现平台全面推广应用。(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推进数字住建建设。12月底前,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系统,构建一体化平台,实现房屋交易监管、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房屋租赁监管、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监管等应用。(牵头领导:沈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12月底前,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完善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12月底前,完成二期系统上线。(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12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研究论证[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级有关部门]

(三)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

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三期建设;6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App)向“浙里办”App融合;11月底前,依托“浙里办”,优化公积金、社保、户籍、车辆和驾驶人、出入境、不动产登记等高频民生领域服务体验;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60%以上掌上可办;70%以上民生事项“一证通办”。12月底前,建设综合政务(便民)自助服务系统,部署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应用。推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智能化应用,6月底前实现市县全覆盖;10月底前,网上智能客服、热线智能客服直接答复率达到85%以上。[牵头领导:施惠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区县(市)政府]

完善医疗信息服务系统。9月底前,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市县覆盖,实现居民电子健康卡与电子社(医)保卡两卡融合、一网通办。12月底前,实现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完善教育资源共享服务系统。12月底前,推进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教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推动“甬上云淘”等教育平台与浙江省“之江汇”教育平台对接。(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善智慧交通建设。6月底前,完成交通公共信用数据全归集。12月底,完成路网监测、缓解拥堵、决策支持和公众出行等系统优化升级,完成智慧交通云平台大数据架构改造。(牵头领导:沈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完善数字人社建设。12月底,建设完善人社统一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一体化数据中心,提升欠薪预警数据分析筛选能力,推进人社“掌上办事、掌上办公”。(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完善文旅信息服务系统。12月底,建设文旅一站式集成平台,实现文旅资讯智慧服务“一张网”、消费体验“一张卡”、文博服务“一平台”。(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构建社会大救助信息平台。12月底,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探索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模式,完善多部门联办平台。(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推进社会管理数字化应用

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成市基层平台的迭代完善,各区县(市)加快整合县级政府部门向基层延伸的信息系统。[牵头领导:宋越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联网,9月底前,完成市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总平台对接。(牵头领导:宋越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应用。12月底前,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加强视频智能终端和物联感知设施应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牵头领导:沈敏;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推进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成视联网部署,接入和归集应急数据资源,推广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应用,推进“智慧消防”应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12月底前,初步建成智慧水利基础支撑平台,推进水资源与水生态、水文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监管、水行政及公共服务等水利业务系统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构建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管理体系。按省政府统一部署,12月底前完成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项目试点工作。(牵头领导:沈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应用

开展市生态环境协同平台建设。12月底前,建成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基本构建生态环境主题库和综合管理协同工作平台。(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政府运行数字化应用

完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12月底前,升级完善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报送与采编、领导批示办理与政务督查等功能模块。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专网为政务办公业务网。(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

加快“浙政钉”移动办公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基于“浙政钉”开发协同办公微应用,在移动端实现办文办会办事、公文交换、督查考评、后勤管理等功能,11月底,实现全覆盖。(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办公系统。6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第二批试点建设项目。(牵头领导:施惠芳;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

完善审计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推进金审三期工程建设,10月底前,配合完成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省市县三级推广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建设智慧机关事务管理系统。12月底前,整合提升“机关事务通”移动端应用,探索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后勤服务“一张网”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

(七)推进应用试点示范

梳理我市已有的特色应用案例,积极申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至少实施3个以上典型示范应用,各区县(市)至少实施1个以上市级典型示范应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五、强化应用数据和网络支撑

(一)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12月底前,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安全防范和域名管理。(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应用。12月底前,拓展法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应用。适时建设社会组织法人数字证书,并推广电子签章应用。利用国家政务数字证书,推进机关事业法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应用。(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

推进可信身份认证应用。9月底前,市、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供“浙里办”电子身份证现场申请开通服务。10月底前,基于“浙里办”移动端推广网上身份凭证在各类线上线下场景的应用。[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市公安局、市委改革办,各区县(市)政府]

深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应用。12月底前,除土地出让收入以外,90%以上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接入平台,推进区县(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政府数字化转型公共大数据支撑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12月底前,对接浙江省“531X”信用工程,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打造市县两级的一体化信用平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深化时空大数据和云服务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善升级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服务内容,做好时空大数据支撑服务。(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完善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基础网络支撑

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外网。12月底前,更新替换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和安全设备,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部署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和网络安全威胁感知系统。(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

加快电子政务网络整合。11月底前,完成省以下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整合。(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

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内网。12月底前,调整和完善联网接入单位,实现市级主要党政部门基本覆盖。(牵头领导:施惠芳;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级有关部门)

推进信息化集中机房建设和整合利用。6月底前,完成发展大厦机房的整体移交工作;12月底前,配合金审三期,扩容建设市行政中心机房。(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六、保障网络数据安全

(一)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各级政府和部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建立重大项目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严格安全运维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要系统运维管理,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护数据信息安全。健全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梳理数据资产清单,强化数据安全边界防护,定期开展安全监测,防范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七、健全保障机制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统筹资金和项目管理。整合财政预算资金,统筹设立市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出台项目审核管理办法,实现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统筹管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陈仲朝;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数据共享应用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内容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督查、考核、激励和问责。(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