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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副市长牵头!宁波公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

时间:2025-02-07 10:04
来源: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宁波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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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清单》《2025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清单》。一起来了解。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一、汤飞帆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探索设立产业链集群发展基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证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赵海滨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一揽子政策,统筹考量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性政策,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谋划实施“两重”“两新”等牵引性标志性项目,稳步推进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更大力度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迭代优化消费券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两重”有关部门,市“两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强化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完善规划全周期管理体系,一体谋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平台载体、重大改革政策,力争沪甬跨海通道、甬金高铁、杭甬运河二通道等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大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重大项目谋划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迭代优化重大项目“1245”统筹推进机制。加大城市更新、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深入实施“千项万亿”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舟山港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积极发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作用,大力推行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领民间投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民间投资增长1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深化国家级服务型制造城市、“两业融合”试点,新增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0家,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3%。提升发展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业。举办展会100场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培育银发经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实施海洋经济倍增发展九大行动,深化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鲑鱼陆基循环水养殖二期、三期等项目,争创省级海洋经济倍增平台2个。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3.加快航运服务业发展,大力建设高能级航运服务集聚区,创建宁波航运数智化服务平台。建成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宁波片区一期。宁波舟山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争七保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口岸办、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事局,宁波舟山港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4.加快打造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谋划建设场景促进中心,深入培育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5.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市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合规、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收费。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深入开展招投标、行政性垄断等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6.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高质量唱好杭甬“双城记”,加快推进甬舟甬台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规划建设,提高宁波都市圈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枢纽建设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7.加强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

18.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积极促进绿色消费。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探索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价机制。积极培育碳核查、碳认证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9.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工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1.2%。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力抓好全龄友好城市建设,实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等民心工程。深化南翼地区崛起、四明山区域振兴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山区海岛乡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共同富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0.推进新一轮开发区(园区)整合优化。研究探索重塑综合保税区运行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1.投用宁海通用机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宁海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2.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重大项目重大片区协调机制。完善工业“标准地”机制,健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体系。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建设用地供应5.5万亩以上,争取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3.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姚江两岸、三江口核心区等重大片区规划实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4.深化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以全域整治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推进小浃江、翠屏山东门户、象山港等片区跨区域整治开发,完成首批全域整治试点示范片区阶段性验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5.稳步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完成“十四五”期间31万亩永农集中连片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6.推进全国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7.能源指标完成省下达的计划目标。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8.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谋划打造海上能源岛,新能源装机容量增长10%、发电量增长8%。开工建设象山3号海上风电场。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9.在交通物流、机械装备等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实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全覆盖,加快氢能在城市物流、港区重卡等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0.开工建设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宁波片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市海洋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1.加快宁波枢纽建设。

牵头单位:市综合枢纽建设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2.建强市县一体城市安全运行中心,迭代完善城市安全运行在线平台。加快推进“天机网”工程,提升防汛防台重点风险村社防灾避险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3.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加强小微园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级安(专)委办,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4.加强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徐岩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完善“通则+专项+定制”政策体系,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持续优化顶尖人才全周期支持机制,柔性使用关键人才,新引育顶尖人才8名。擦亮“宁波五优、人才无忧”服务品牌。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居留和出入境绿色通道。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深化甬港合作,谋划布局科教合作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深化高校“一校一策”办学绩效评价改革,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正式建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职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模突破2.4万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深化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博士后校企联合培养创新试点,建设省级以上产教研联合体3个、卓越工程师学院2个、产业工程师学院5个,选派“科技副总”“产业教授”150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加快构建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完善普高特色多样发展布局,建成投用海曙中学,普高录取比例提高到75%左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实施加强基础研究行动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行动,布局建设基础研究特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增长30%,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660亿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推进甬江科创区科教产共同体建设,支持甬江实验室、宁波大学开展教科人一体化改革。建设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积极打造海洋科技创新联合体。加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导向的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省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优化科技创新券服务机制,推动概念验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中试熟化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建设市级概念验证中心5家以上,推进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首批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尽快落地。扎实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力争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实现零的突破,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1万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市甬江科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构建“520”科技创新体系,迭代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100项以上,取得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市联动”项目、省市重大联合攻关项目,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长15%。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全覆盖、各区(县、市)高新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组建百亿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创投领域支持力度,打造耐心资本,新增签约种子直投初创企业100家左右。探索建立“拨转股”等成果转化新模式,推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李关定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000亿元,制造业投资增长10%。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迭代打造“361”产业体系,推动绿色石化、磁性材料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向世界级,加快荣芯半导体(一期)、大榭石化高端新材料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标志性产业链培育,争创省级链主5家以上,打造产业链标杆项目3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聚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推进吉利新能源汽车总部、弗迪电池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创智能网联汽车国家级试点,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增速超40%。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舟山港集团、轨道交通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培育壮大人形机器人产业,搭建具身智能数据中心和训练测试场,实施人形机器人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海尔施生物医药产业园、康龙化成大分子药物研发平台。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15个以上,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试验中心建设,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行动,数字化改造二级水平以上企业达到70%左右。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开展软件名园、名企、名品、名项培育,推进甬江软件产业园建设。实施开源火种计划,打造城市级开源宁波社区。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完善企业梯队培育,力争新增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新增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提高到34%,新增“三首”产品100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高水平推进“2070”工业集聚区建设,深化低效工业区块“万亩提升”,推进工业上楼“百万增容”,打造一批高端化绿色化特色化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完善绿色制造生态体系,推进重点污染行业整治提升,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5家以上、三星级绿色工厂5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切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健全全域大招商、全力招大商工作体系,迭代升级“甬招商”数字化平台,组建高水平海外招商团队,推进平台招商、链主招商、基金招商、应用场景招商,办好境内外“投资宁波”活动,引进市外内资2300亿元。新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40个以上,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120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实现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5亿美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3.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大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快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快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健全为企服务协同机制,滚动制定实施惠企实事清单。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4.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巩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成效,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5.加快质量品牌培育、标准创新引领、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力争中国质量奖取得新突破。推动全省首个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尽早投用。深化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宁波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6.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7.推进市场经营主体分类培育,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8.持续用好“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机制。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19.深入实施“甬商青蓝接力”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市工商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杨勇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速推进环城南路东延一期、世纪大道南延一期,建成邵家渡大桥。贯通“断头路”30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完成宁波大道、公园大道、东海大道等项目前期,部分路段实现开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积极承接国家城中村改造增量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化“好房子”建设全国试点,推进高品质住区建设。优化商品房销售制度,稳步推进现房销售。全面实施房票安置。累计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3万套,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有序解决维护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人员的住房问题。深化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一体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和安置房转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加快制定城市更新条例,统筹推进公园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快布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丁家湾、宁南、洪塘等一批先行片区更新提质,新增未来社区建设项目50个。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推动宁波枢纽片区、甬江科创区等重点区域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建成姚江新区综合管廊(邵渡路段)、世纪大道中段管廊。新增口袋公园30个、绿地200公顷、海绵城市25平方公里,新建提质城乡绿道11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共享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实施市域行政区交界面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实施天然气管道“镇镇通”,加快管网向中心村延伸,全面取消瓶装燃气自提,新建改造燃气管道100公里,燃气市政管网压力智能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加速推进G228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G527石浦至长街段(岳井洋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海段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0.落实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开展杭州湾港区开发建设研究,开工建设梅山港区滚装码头二期、镇海港区24—26号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持续推动梅山港口基础设施、大榭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铁路北仑支线复线、梅山铁路专用线、“两场一仓一中心”等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政策,力争海铁联运超200万标箱。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市综合枢纽建设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事局,宁波舟山港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深化国家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建设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加快构建“1小时交通圈”,开工建设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加快推进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杭甬高速复线三期、甬台温高速改扩建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市综合枢纽建设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机场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继续推进乡镇15分钟上高速(高架),统筹优化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全域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3.巩固深化“穿村而过”点段综合治理成效,创建国家级安全精品路1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提升20条。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4.办好海丝港口合作论坛。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宁波舟山港集团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5.强化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事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6.推进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申报,加速第三期项目和市域铁路建设,建成4号线延伸段、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开工建设1号线西延段,新增建成里程100公里、总通车里程超300公里,推动“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

牵头单位:轨道交通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7.拓展加密宁波空港国际航线航点,大力发展航空货邮。

牵头单位: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宁波机场集团等市级有关单位

18.健全国资国企投资基金高效管理体系,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打造一批功能复合、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发挥好国资国企基金“以投带引”作用,确保国资基金8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领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9.深化“三江汇海”混改重点支持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对混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争取区域综改扩围,深化市区(县、市)两级国资国企协同联动,探索建立国企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0.完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构建“股、债、贷、保、担”协同联动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

21.深入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直接投资及撬动多元化金融资源规模5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2.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金融总部资源倾斜,新增社会融资规模6500亿元、贷款5000亿元,引资入甬2400亿元。制造业中长期、普惠小微、涉农等贷款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增速,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企业类贷款比重不低于50%,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增速。持续扩面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3.积极打造保险改革市域示范高地。争取低碳循环零部件应用专项车险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配合单位:宁波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4.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5.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6.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7.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8.实施博士后“双翻番、三覆盖”专项行动,新引进博士1700人以上,新来甬大学生40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5万人。推广“海天工厂”“四方联动”产业人才培育模式,培育更多大国工匠。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9.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深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确保离校未就业学生帮扶全覆盖、“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探索推出创业风险分担保险“创业保”,举办“创享宁波”系列创业大赛。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0.深化宁波“无欠薪”城市建设。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1.深入推进“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产业工人“一贯通两跃升”行动,大力推进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扩围提质,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稳妥有序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市税务局、宁波金融监管局、宁波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3.建设“全民医保”城市,支持普惠性商业保险扩大覆盖面和险种开发。完善实施长护险制度。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残联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市税务局、宁波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六、王顺大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加强“141”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化建设,迭代完善村社“智管家”统一应用平台,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质效。推动社区软硬件双提升,探索开展社区治理标准化集成改革,社区分类治理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新就业群体“甬爱之城”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社工部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数据局、市社会治理中心、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市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打造12345社情民意直通车,闭环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七、金珊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20家,完成适老化改造5000户以上,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养老模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升级“1+8+X”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竣工投用市第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基本建成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宁波院区前期,开工建设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改扩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至10分钟以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25万人次。

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推进“医康养护”一体化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鄞州区政府、奉化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8.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抓好母婴设施提质培优工程。启动制定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加快建设奥体中心二期,全域优化体育场馆规划。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开投集团等,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承办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50场以上,办好WTA500宁波网球公开赛、射击世界杯、羽毛球亚锦赛等国际赛事,做强宁波马拉松等赛事品牌。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文旅会展集团等,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八、徐强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推进城市文明高标准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全域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开展“爱心宁波”城市文明传播行动,不断擦亮“在宁波,看见文明中国”品牌。开展“滨海宁波”主题系列全球传播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宁波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实施“当代名家经典文库”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四明文库》第一期编撰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社科联、市文联、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市级有关部门

3.新增一批公共文化新空间,建成省级文化共富村15个以上。精心打造“悦享美好”“天一夜读”文化活动品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实施文化产业新主体成长计划,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8%。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5.加快天一阁博物院南馆等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推进文物平安新基建工程。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开展“四明三千里”四季文旅活动,举办演唱会(音乐会)52场以上。用好用足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启动实施入境游客三年倍增计划。做好世界佛教论坛后半篇文章,支持松兰山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举办“东亚文化之都”十周年纪念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推进雪窦山“五名”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奉化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等市级有关部门

9.全面推进“数据要素×”行动,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交易额达7.5亿元,争创国家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城市算力网,高性能算力资源达3000P。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通商控股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的计划目标。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构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深入推进面源综合治理、污染物协同减排。扎实开展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浙东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启动塘河治理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氮改造。完成山塘除险加固30座,实现病险山塘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3.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完善建筑装修和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新建、提升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28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推进“蓝色循环”省级试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4.守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72万亩以上和14.5亿斤以上。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8.2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5.新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1家。高水平推进“种业强市”建设,种业年产值达50亿元。培育数字农业工厂(基地)、未来农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6.争取全国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新增激活利用闲置农房2000宗以上。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多“地”联动、“土特产富”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75%。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完善青年入乡招引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7.新建未来乡村20个,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2条,美丽乡村风景线3条。深入开展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打造20个和美乡村先行实验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8.更新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25公里。打造再生水利用标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升到35%。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9.持续推进姚江北排二通道、下姚江堤防整治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深化甬江流域南排、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和西岙水库工程前期。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0.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积极探索“沙盒式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执法新模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1.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九、叶苗党组成员牵头重点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市贸促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推进“储运工贸服数”全链条发展,建成中国(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二期,谋划建设国际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争取国际船舶登记等试点,开展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积极谋划争取跨境数据流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等试点,发展“保税+维修”业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办好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

5.迭代实施外贸“千团万企”行动,办好“甬通全球”境外系列展、海外宁波周等活动。办好大阪世博会宁波日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6.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创新“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提升“一站两仓”服务能级,跨境电商进出口保持全省占比份额。扩大重要行业和重点供应链出口。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贸促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7.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地方示范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服务贸易占比提升至8%。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8.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政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60%。做优首发经济,新引进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100家以上。壮大直播电商经济,网络零售额增长6.5%左右。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嵌入式打造社区商业、特色夜市、乡村集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9.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累计培育省级“领跑者”企业247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口岸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0.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与合规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全球布局,完善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防控保护机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市外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1.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出入境、教育、医疗、支付等国际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际社区、国际商圈。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市外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12.持续深化科技、教育、人文、生态、青年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扩大友城“朋友圈”。

牵头单位:市外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13.深入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化智慧口岸建设。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宁波海关、宁波海事局、宁波边检站、宁波机场边检站,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机场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注:上述责任单位为有关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如包含市统计局在内的,市统计局仅作为数源提供单位。


2025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清单

(一)交通“安全畅行”

新建、优化轨道新线周边接驳公交站点30个,新增优化轨道接驳线和公交线路30条。(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轨道交通集团(以上两家单位共同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以下项目各地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对30处交通堵点进行有效整治。(牵头领导:王顺大,责任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

对现有800公里绿波带进行优化并新增100公里绿波带,全市绿波带总里程达到900公里。(牵头领导:王顺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城乡道路改造提升

对普通国省道实施路面提升40公里、桥头跳车整治48处、平交道口整治提升52处、沿线护栏设施完善25公里。(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新改建农村公路55公里。(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新建、提升330个村的村道。(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打造“七彩惠民路”60条。(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明办(以上两家单位共同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公共停车和交通充电设施完善

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1.2万个。(牵头领导:赵海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新建公用和专用电动汽车充电桩4000个,其中农村2000个。(牵头领导:赵海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市综合执法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四)住宅电梯加装更新和安全提升

全市住宅电梯更新及加装600台,其中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开工500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完工100台。(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对全市范围内梯龄超过10年的1.48万台住宅电梯加装物联感知设备及电动自行车梯禁系统。(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五)截污纳管提质增效

全市建设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31个。(牵头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噪声污染整治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噪声问题,治理问题点位150个,建成“宁静小区”70个、“宁静工厂”80家。(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


(七)生态环保与废弃物再利用

推动22家工厂企业原料利用最大化、能源消耗低碳化、固体废物资源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新增4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水环境综合整治

采用固堤筑堰、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布设亲水便民设施等措施,改善提升150公里农村水环境。(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群众健身设施提升

新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147个,包括百姓健身房12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5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及体育设施进公园13个、足球场(含笼式)12个、“国球进社区”75个。(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


(十)青少年健康护航

在全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配备“午休躺睡”设备511800套,其中躺睡椅11960套、睡垫499840套。(牵头领导:徐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150家。(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全市适龄(重点为13-14岁)女生自愿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覆盖0.8万名女生。(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一)学生课余关爱服务

全市各义务段学校上课日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暑期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全大市全年服务110万人次。(牵头领导:徐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全市新(改)建“家门口青少年宫”120家,就近就便为辖区青少年提供更加优质的普惠培训、公益活动及寒暑假托管服务,全年计划服务青少年12.72万人次。(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十二)基层医疗资源扩容提升

新(改、扩)建规范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123家,其中新(迁)建71家、改(扩)建52家。(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一老一小”设施建设

新(改、扩)建养老机构20家,其中竣工10家。(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打造全龄友好食堂20家,新增老年共享餐厅10家。(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全市新增婴幼儿托位1150个,其中普惠托位不少于850个。(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十四)老年人暖心服务

面向全市60岁以上人群开展以智能手机运用为主线的科普培训,完成科普培训10万人次以上。(牵头领导:徐岩,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

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群)等重点人群(常住人口)自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覆盖全市56.1万人。(牵头领导:金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十五)食品安全保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监测和隐患排查总计8200批次,其中,例行监测1100批次、监督抽查1100批次、隐患排查6000批次。(牵头领导:徐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全市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2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73家阳光配送企业、5家本地连锁生鲜店总部构建完善“溯源+检测+责任传导”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