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国产算力推广应用,提高国产算力使用率,根据《2025年宁波市消费券迭代完善总体方案》总体要求及资金安排,同时为规范实施本年度算力券发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内容
(一)券种名称
算力券
(二)发放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国产算力使用需求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统称算力需求方。算力需求方需满足的条件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和一定的经营业务;诚信状况良好,半年内无失信记录。在甬工作、求学的个人低成本、零成本使用算力的优惠政策由算力供给方另行独立制定实施。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算力需求方不得与算力供给方存在关联关系。
(三)参与机构
宁波大市范围内建设并提供国产公共算力服务且主要服务本地用户的算力供给方,具体活动参与实体为算力中心产权所有单位或由其授权委托的运营或销售单位。算力供给方参与活动前,需于2025年3月25日前提供可证明其符合算力券活动参与资格的有关材料给市数据局,并公开运营机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信息。为保证服务质量,市数据局在收到证明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对具备参与算力券兑付资格的算力供给方名单进行3天公示。
(四)发放时限
第二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第三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第四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五)券面设计
依据服务合同执行期中每期(每季度,其中第四季度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对应费用的50%分批发放(如合同总金额为80万元,其中第二期对应费用为30万元,则第二期发放面值为15万元的算力券)。每个算力需求方年度最高申请算力券额度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六)资金安排
全年计划发放638万元算力券,其中第二期安排发放300万元,本期发放后用户未核销的算力券额度,除第四期外,自动放入下一期发放活动资金池中。2025年12月10日之后未兑付的资金,将退缴至财政国库,本年度不再兑付。
二、发放使用
(一)券种发放
算力用户通过银联“云闪付补贴申报系统”填写用户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服务合同、授权委托函、关联授权人的云闪付账号信息),并提交资料给参与活动的算力中心运营单位,经运营单位、产权所有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含发券信息的白名单,并向市数据局备案,云闪付平台依据白名单进行算力券发放。在发放算力券时,针对所有用户均采用先领先得、定向发放方式。
(二)券种核销
领到券的算力用户关联授权人通过“云闪付APP”,在进行合同费用支付时,于有效期内通过线下扫码的方式,进行云闪付扫码核券,每期有效期为当期算力券发放截止日期,过期作废。支付金额为券面金额+0.01元(如券面额为30000元,付款金额为30000.01,优惠金额30000元,此交易流水仅用于核券完成记录以及作为后续算力券兑付凭证)。
(三)兑付资格审查
算力中心运营单位分别于7月初、10月初、12月初,汇总当期服务项目资料(用户资格证明材料、算力消耗的佐证材料),并将资料提交至算力中心产权所有单位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提交材料至市数据局,市数据局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四)券种资金兑付
云闪付平台根据市数据局提供的算力券兑现汇总审核表,将算力券资金拨付至运营单位账户。资金兑付时按照算力券核销先后顺序进行。符合资金兑付条件的算力服务合同需于本年度算力券发放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后签订,且合同执行期应全部或部分在2025年12月10日之前。资金兑付时间预计为7月、10月及12月上旬。
(五)用券情况核查
市数据局定期对算力券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核,算力供给方需向市数据局开放算力服务管理平台访问权限,供市数据局随时掌握获得算力券的算力需求方服务费用消耗情况。必要时,市数据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算力供给方和用算力需求方进行实地审核,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无误。对虚假交易骗取财政资金的,及时追缴财政资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退货管理
使用算力券购买的算力服务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因服务合同撤销等原因确需退货的,在券种资金兑付时将不予兑付。
活动参与咨询电话:陈老师 18668886966;舒老师 1395832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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