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数据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宁波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15:21    
 

2023年,市数据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数字化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市数据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职能工作,着力推进“平台+大脑”、信息化项目、数据要素、“互联网+政务”、数字宁波(智慧城市)、政务网络安全、大数据铁军等重点任务,“以场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模式”列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2023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揭榜清单》;三季度政务服务高质量“一网通办”被省评为五星,宁波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在国办电子政务办委托第三方评估中连续第五年获评“非常高”(超过90),我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再次被工信部软件测评中心评为“卓越级”;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加入“中国算力网”,获批“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宁波基地”,入选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市本级及江北、镇海、鄞州、余姚被列入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地区;《探索建立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入选2023年度浙江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项目典型案例;我市数据共享和政务服务工作先后2次获国办电子政务办简报宣传推广,数据赋能、超算应用、数据要素改革等成效先后6次被新华社《数字政府观察》宣传;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会上发布《2022-2023年度全球微笑城市百强和中国新型智慧城市(SMILE指数)百强成果》,宁波排名全球第29、全国第8。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协助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协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情况统计,联合发文通报2次;建立相关浙政钉群,落实专人解答协同事件处置和错误数据修改等问题,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推进我市监管类应用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如市综合执法局的宁波市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执法平台,作为地市风险检测预警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对接。截至2023年底,全市整体事件处理率为99.99%,数据准确率为100.00%,监管事项入住率为96.7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99.75%,掌上执法率达到99.98%。

2.配合做好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置在2020年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已不当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建立“浙政钉”沟通群,指定专人答复撤回或修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申请流程等相关问题。针对部分疑难申请,积极与省大数据局和省监管平台数据中心技术团队对接沟通,推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修改。截至10月底,已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等6个市级单位,以及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象山县财政局、象山县渔业局、象山县卫健局、象山应急管理局、象山卫生监督所等6家区县单位处置已不当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累计20余批次。

3.推进法治宁波相关应用建设。推进“甬易办”应用围绕政策的全生命周期,着力打通政策供给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体系,推动各类涉企政策精准制定、高效落地、及早见效、科学评估。2023年“甬易办”累计上线政策2018个,惠及企业和个人13.2万家(人),兑付资金157.7亿元,推送短信104.1万条,案例入选浙江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项目典型案例。

4.加强公共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持续提升数据高质量供给能力、数字资源统筹能力,组织开展了2023年宁波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全部任务,组织召开数据共享协调现场会12次,组织市级部门召开“百日攻坚” 现场办公会63场次,完成攻坚“四张清单”全部工作,累计归集公共数据407.1亿条,其中包括省级回流数据70.3亿条,市公共数据平台可共享提供批量数据12600类,实时共享接口607个,已涵盖人口、社保、婚姻、公积金等重要数据资源,治理形成了67个各领域特色专题库,140个智能组件,全年共计完成数据共享申请4365批次,数据共享满足率达100%。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市司法局的宁波市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数字化多跨监督应用、宁波市智慧矫正综合集成系统、宁波市法治宁波业务综合分析应用系统等4个应用系统提供了执法证基本信息、掌上执法检查行为事项明细信息、宁波市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基本信息等51类合计4.09亿条批量数据。

5.积极赋能基层智治。协同推进全市城乡现代社区、基层治理提升、市域样板基层基础等实施方案编制和推进工作,联合市委政法委推进基层智治综合应用项目建设;深化162与141体系贯通,完成13个省级重大应用贯通工作,为基层增效减负;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基层智治大脑)荣获2022年宁波市数字化改革“最系列”评选最强大脑,助推“基层智治改革创新实践”获省改革突破金奖。

(三)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

1.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中共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范围、议事决策原则等,建立健全我局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合同签订、重要政策出台前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实施大财务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局长信箱,以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职责,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群众浙里访来信160余件,其中大部分为市民卡投诉相关内容%,全部已办结,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推进理论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重要论述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整理汇编《习近平关于数字化、大数据、智慧城市、信息化论述》;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推进宁波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创新应用研究》《加快谋划建设宁波数据交易市场的对策建议》等5个调研课题方案并组织开展调研,梳理形成成果转化清单61条、制度成果6个;制定《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试行)》《宁波城市物联网平台建设应用服务导则(试行)》等制度规范;《宁波市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被列为2023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

(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好日常法治建设学习,落实普法学习和宣传。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机关干部学法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深入开展。抓好日常学习,将党内重要法规党内法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贯通,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数据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具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法治意识普及度和普法活动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满足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要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市数据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数据二十条”、“三个一号工程”和数字浙江战略部署,一体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数据局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以“数智之力”彰显“宁波之为”,赋能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

(一)加强述法学法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省实施办法;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培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思想、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教育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二)深化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利用。围绕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持续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打造数据资源配置和运行“一本账”,加强宁波本地特色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持续畅通国家政务数据共享渠道,推进政务数据直达基层,促进数据按需回流。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根据业务系统数据共享需求,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应用提供公共数据支撑。

(三)持续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持续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定期告知相关执法部门和区县事件处置率等平台运行指标,解答相关问题,协助各执法部门提升事件处置率等平台运行指标。继续配合做好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工作,排查自建行政处罚系统,协助执法部门处置2020年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已不当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四)协同推进法治宁波相关应用建设。持续完善“甬易办”平台,推进政策多维度多方参与的绩效评估工作,注重涉企政策的精算推演和效果评价相互协同,进一步提升政策评估的广度与深度,构建政策统一发布、统一申报、统一兑付、统一评价的数字化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