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6日
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浙政发〔2018〕48号)精神,围绕“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建设目标,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各项工作任务,以政府数据整合共享、业务协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创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示范市,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名城名都”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以人为本、突出成效,整合共享、流程优化,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安全可靠、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国家和省系统,覆盖全市的数字政府体系。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实现全面深度融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全面共享和有序开放,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基层治理领域的信息孤岛实现100%全打通;部门专网实现100%全整合;“浙政钉”掌上执法、掌上基层应用实现全覆盖;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85%以上事项“掌上可办”。
到2021年,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基本实现政府核心业务全覆盖,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数字政府有力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把宁波打造成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城市大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一体化数据平台,实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做好省、市两级平台支撑,省、市、县三级应用开发和运行保障工作,推进全省统一的重大公共性应用系统、各行业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贯通应用或分级部署。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整合到“浙里办”APP,实现掌上办事;依托“浙政钉”平台,全面推进移动办公,实现掌上办公。做好省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大项目先行试点、分级部署和贯通应用,推进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工作。探索建设具有宁波特色的业务应用,形成成功案例。
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四横四纵”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四横”是网络基础体系、大数据中心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数字应用体系四大方面建设任务,“四纵”是政策制度、组织保障、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四大方面保障措施。
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行市级平台支撑,市、县两级应用统筹开发和运行保障,并与国家、省级平台全面对接。
公共技术平台和基础性数据资源,由市政府根据全省规划和标准实行统一建设部署,并实现省市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新建。各地各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统一依托市级平台进行建设。
数据资源实行市、县两级共建共享。在市大数据中心平台统一支撑下,建设市级各部门的行业数据仓、区县(市)的个性化数据仓,并统一归集数据,实行全面共享。
各地各部门对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业务应用实现“全覆盖”,避免重复建设,可结合自身特点优化完善。对上级没有统一部署的业务应用,鼓励在市统一支撑平台和应用框架下进行创新开发,形成成功案例后在全市复制推广。市级各部门开发的特色业务应用的范围要包括区县(市)部门,避免重复建设。各区县(市)政府统筹整合本地各部门应用,做好部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避免碎片化。
(一)构建“一网通”的基础网络体系
完善升级全市党政专用通信网络、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对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全域的公共设施物联网,构建全市通信网络“一网通联”。
1.完善政务外网。建设高可靠、数字化、云网一体的“数字政府”智慧政务外网,优化现有网络和互联网出口架构,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骨干。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专网为政务办公业务网,推动政务办公业务网向政务外网融合,建设桌面云虚拟终端。部署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系统。
2.完善政务内网。统筹建设全市政务内网网络,全面提升政务内网整体效能。加强网络备份和容灾系统建设,完善内网应用和信息资源建设,加强内网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升级完善内网应用。
3.推进公共设施物联网建设。加快物联网整合统一,建设一体化物联网管理平台,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并加强示范应用,为全市各类感知设备统一接入提供基础平台。
(二)构建“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体系
1.完善一体化政务云平台。推进市政务云与省政务云的融合。全面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向市政务云平台迁移,各区县(市)不再新建政务云平台,已建的逐步向市政务云平台迁移,形成全市政务“一朵云”。
2.建设大数据通用计算平台。加快建设大数据通用计算平台,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和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各类应用获取数据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实现“数据即服务”。
3.完善公共数据库。加强各部门内部的系统整合和数据集中,对接联通省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综合主题库,推进数据归集,形成我市“公共数据大仓库”。
4.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浙江省“531X”信用工程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的一体化信用平台,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运用。
5.完善时空信息云平台。实时汇集城市各种时空信息,建设具备业务空间数据深度融合,空间应用数据深入挖掘,主题空间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服务能力的地理信息服务平台。
6.完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提升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能力,扩大公共数据交换节点覆盖范围,推进数据接口共享,提高数据共享使用效率。完善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统一开放。
7.构建视频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全市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标准统一的视频资源数据库,推进异构视频资源整合,实现视频图像资源的共用共享。
8.建设“CityGo城市大脑”。依托市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城市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发挥大数据的驱动作用,构建集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决策、智能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中枢”平台。
(三)强化“一盘棋”的应用支撑体系
对接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完善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移动应用汇聚平台、开发平台,支持各区县(市)、各部门开发一站式、标准化移动政务网上服务。对接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和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推动各部门自建数字证书(CA)认证系统互认互信。对接浙江省统一的用户体系,实现统一用户和身份核验。对接浙江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为各部门提供电子地图服务。对接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为各类服务提供安全便捷的网络支付渠道。对接省平台,为全市各类政务数字化应用提供电子签章、工作流管理、搜索引擎等标准化开发组件,各区县(市)、各部门按照统一的应用支撑体系开展业务应用开发。
(四)建设“一站式”的数字应用体系
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和政府运行等六方面的数字化应用。
1.建设“精细”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
(1)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综合平台。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实现经济运行动态数据共享,构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决策等分析组件。
(2)建设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农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全面汇聚涉农数据,构建分析研判模型,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全面整合工业基础数据,构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模型。建设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完善商务数据库,实现对商务运行情况动态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建设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收集监测数字经济发展和运行信息,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及其发展态势。
2.建设“精准”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1)建立全市统一执法与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对接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集约化建设全市统一的执法与市场监管平台,打通市场监管资源,整合执法手段,加强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强化信用信息在统一执法与市场监管中的深度应用。
(2)建设行业市场监管系统。建设实体市场监管系统。推动食品药品产品追溯等实体市场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实体市场监管数字化。强化全市自然资源全过程的跟踪、预警和监管,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建筑市场和房产交易租赁市场全程监管,建设数字工地,建立工程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发挥“单一窗口”的通关集聚及便利服务效应。建设网络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网络经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计分析模型,构建集监管、统计、分析、预测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应用平台,强化交易监管手段,提升交易服务效能。完善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建立风险特征规则池,整合线上线下金融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监督运行。
3.建设“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综合平台。完善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为基础的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综合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全城通办”“掌上办”“自助通办(就近办)”。推进“无证件办事之城”建设,推广网上身份凭证在各类线上线下场景的应用。
(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城市信息服务统一APP。融合汇聚信息应用服务功能,提供与市民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智能化服务,形成“一站式”城市信息服务格局。完善医疗信息服务系统。持续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改造升级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建立新型智慧健康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生态系统。完善教育资源共享服务系统。构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教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推进教育优质资源的均衡化和学校管理服务的智慧化。完善公共交通服务系统。构建智慧交通大数据体系,提升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能力;建立我市重点营运车辆等专用车安全共治管理系统,提升道路运输智能化管理水平。完善人力社保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保业务全城通办,深化社保卡应用,推进医保在线移动支付,提升社保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完善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智慧养老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智能化水平。完善文旅信息服务系统。整合文旅数据资源,建立智慧古籍保护机制,打造“文化宁波”“天一讲堂”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公共智慧文化网络。加强体育场馆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提升体育场所、体育活动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4.建设“联动”的数字化社会管理体系
(1)建立全市基层社会综合管理平台。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基层业务协同平台,强化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基础治理信息的统一归集、分流,加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功能开发,推进全市治理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共享,实现社会管理数字化。
(2)完善社会管理智能系统。完善公共安全管理系统。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进云上公安智能管控体系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综合分析、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群防群治等能力。
完善城市管理系统。拓展城市管理多层级平台,构建一体化智慧城管体系,搭建城乡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垃圾智能化分类处理。构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省、市两级统一应急指挥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要求,建成面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的五大业务应用。构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集舆情分析、事件研判、网络安全评估等为一体的网信治理平台,实现对属地网络的多维度综合分析,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构建水利管理系统。搭建智慧水利基础支撑平台,推进水利业务系统建设,实现水利粗放式管理向水利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转变。
5.建设“共治”的数字化环境保护体系
(1)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综合平台。对接浙江省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系统,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基础数据库,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保护协同管理平台。
(2)完善环境监测保护系统。加强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汇集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实时数据,实现水污染预警、固体废物防治、污染源追溯。加强土壤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土壤监测系统,接入危险废物监控平台,强化土壤污染物追溯定位能力。加强空气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整合空气质量传感设备,建立大气运动模型,实现空气污染源的预警、追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大海洋监测传感网络覆盖,提高海洋环境的保护建设、监控防治、应急管理能力。
6.建设“协同”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
(1)建立全市政务协同与决策支持综合平台。加强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基于“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打造移动办公“微应用”。深入开展政务运行大数据挖掘分析,增强政务运行和决策支持功能。
(2)完善政府协同运行系统。建设重点工作督查考评系统。对重点任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促进督促检查、工作项目化推动与绩效考评一体化运行。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办公系统。采用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基础软硬件产品,升级改造政府数字办公环境。构建审计监督管理系统。依托金审工程,归集审计电子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审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审核、监督、追溯。建设智慧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探索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后勤服务“一张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宁波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各地各部门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责任机制
建立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制,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数据共享需求对接与协调,明确“一数一源”数据资源供给、维护责任。建立数据共享评判机制,成立公共数据资源共享评判小组,制定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协调和评判工作流程。研究探索数据领域政策法规制订工作,加快制订《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三)强化资金保障
整合财政预算资金,统筹设立市数字化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用于政府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发展、社会信息化的推进。加强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及“互联网+政务”相关项目建设统筹。
(四)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市政府数字化转型目标考核体系,将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和问责。
(五)强化标准支撑
对接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标准框架,编制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标准规范,重点推进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数据汇聚、数据平台、数据安全、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
(六)强化信息安全
构建全市政府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机制。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基础设施密码应用,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密码保障体系。完善预警通报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威胁感知、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重要政府数据安全保护,防范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2.宁波市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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